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5-06-01来源:湖北省公务员专题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1号楼,乘车到水果湖站或东一路站下,步行至洪山礼堂附近的省委大院西门。

(正对水果湖步行街出入口,具体路线请查阅武汉市地图或百度地图。)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一、近期彩色1寸登记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电子版。

二、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四、工作经历(含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录(聘)用文件、任(聘)职文件等。

五、尚未发放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87232258 或 027-87237650(办公室)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5月28日

附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bsrsksy.cn/node/879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招录单位(盖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招录机关 招录职位 职位代码 招考计划 姓名 准考证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公安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折算分 笔试排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备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办公厅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2001002001 4 张祯 102421901915 72 65     34.425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江岸区司法局  
陈立平 102425905928 69.6 66.5     34.1025 2 长江大学 法学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刘祖巨 102422302511 70.4 65     33.985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程永 102420501226 76 56.5     33.6125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  
周金伟 102426102508 69.6 63.5     33.4275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 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办事处  
汪婧 102425600503 66.4 66.5     33.2225 6 天津商业大学 法学  
沈超 102421409113 68 64.5     33.2125 7 湖北师范学院 法学 随县人民检察院  
陈苒 102424306503 65.6 67     33.115 8 武汉大学 国际法学 湖北工业大学  
严涛 102420601722 68.8 63     33.095 10 武汉大学 经济法学  
崔元鹏 102424901426 68.8 62.5     32.9825 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  
刘晓艳 102421300828 61.6 71     32.915 12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王璐颖 102424501323 68 63     32.875 13 中国农业大学 法学 河南省舞钢市铁山乡人民政府 递补
备注: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 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