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2015-05-30来源:镇康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 考试工作的通知》(临教发〔2015〕7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面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详见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2015年特岗 面试人员名单》中报考镇康县的人员。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说课60分、答辩40分。

(一)说课

说课时间为10分钟,范围:

小学语文岗:六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崔峦/蒯福棣);

小学数学岗:六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杨刚/卢江);

小学美术岗:六年级上册(湖南美术出版社.主编徐冰)

小学音乐岗:六年级上册(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张前/ 刘清华);

小学英语岗:六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吴欣);

小学体育岗:六年级上册《体育.教师用书》(云南出版集团公司晨光出版社.主编高勇);

初中化学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王晶/郑长龙);

初中音乐岗:九年级上册(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张前/刘清华);

初中物理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彭前程);

初中英语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郑旺全);

初中地理岗: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主编朱翔/刘新民);

初中生物岗: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赵占良/朱正威);

初中数学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林群)。

说课稿自行准备,交评委7份。

(二)答辩

答辩时间为5分钟,现场抽题,内容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面试要求使用普通话并脱稿进行。

三、资格复审及抽签

(一)面试前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地点: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一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有关情况说明:

1.未领到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说明毕业证等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2.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且条件符合但还未领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出具有关证明件;

3.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6月6日上午7:0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00开始。小学组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进行面试,上午面试人员为序号1—20、下午面试人员为序号21—41。

(二)地点

南伞边境完全小学一楼教室。

五、其他

(一)1:1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60分及以上方能聘用。个人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面试结束,张榜公布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为6月7日,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

(二)6月10号在镇康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5天。

(三)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复印材料费以及体检费等自理。

镇康县特岗办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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