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 相关事宜的通知》(临教发〔2015〕79号)和《临沧市2015年特岗 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特岗 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凤庆县2015年特岗 面试工作,由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竞聘到岗原则。
三、组建面试工作机构
主要面试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一)面试巡视组
主要由凤庆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整个特岗 工作的巡视指导。
(二)面试监督组
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保密局领导组成,各考室设置1名监督员,共计5人。监督员负责监督本面试室的面试工作,具体人员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保密局选派。
(三)面试评委组
在面试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凤庆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于2015年6月4日上午8:00至8:30在本县教育办公室领导、中小学学校领导、幼儿园园领导和骨干教师中抽选人员,建立评委库。6月4日上午9:00至10:00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凤庆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建立5个面试评委小组,每个小组5人,共计25人,面试评委小组由一名评委担任组长。
(四)面试命题组
由凤庆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在面试评委小组中抽取13个学科的命题人员组成。在监督组监督下,命制面试试题。
(五)面试计分核分小组
每个面试小组设置1名计分员,组成面试计分核分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核算。计分核分员由县特岗办在教育局工作人员中选派5人组成。
(六)面试计时组
每个面试小组设置1名计时员,共计5人组成面试计时组,计时员负责面试计时和面试用时提示。
(七)面试候考工作组
面试候考工作组共有4人组成,负责面试顺序抽签和候考监督工作。
(八)医务安全组
医务安全组由县特岗办选派,负责整个面试工作过程的医务及安全保卫工作。
四、面试考生确定
由临沧市特岗办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附后。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地点:原平村中学校址
(二)资格复审办法
1、复审内容
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真实。
2、复审程序
⑴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能出示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⑵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组织应聘人员申报竞聘的任教学校
(一)公布竞聘岗位
由凤庆县特岗办向应聘人员公布招聘特岗教师的设岗学校。
(二)申报时间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申报地点
原平村中学校址
(四)申报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考生,根据笔试前所报学段学科选择与之相对应的设岗学校申报竞聘岗位。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5年6月4日(星期四),中午12:00——下午18:00,
面试考生在面试前不得离场,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二)面试地点
原平村中学校址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展示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1、教学能力展示时间为10分钟,展示方式为说教学过程,内容由面试命题组根据应聘人员所报学段学科教材内容的某一知识小点命题。学前教育命题范围为学前教育教材;小学命题范围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教材;中学命题范围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
2、答辩时间为5分钟,内容重点是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应聘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面试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
(四)面试程序
1、候考
参加面试考生于2015年6月4日中午12:00前进入候考室。由候考工作人员点名并作面试纪律要求,让考生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2、抽签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在候考室由面试候考工作人员,根据设岗学校及学科报名人数情况,在监督组监督下于2015年6月4日中午12:25开始进行设岗学校及学科竞聘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开始后,由候考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面试室。
3、教学能力展示和答辩
⑴教学能力展示
面试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面试室后,考生向评委报告“应聘XX学校XX岗位X号考生”;评委组长说明面试要求,宣布教学能力展示开始即开始计时,在时间还剩2分钟时,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还剩2分钟”,时间终了,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展示,考生教学能力展示完成要向评委报告“展示完毕”,教学能力展示要求使用普通话。
教学能力展示的方式:考生根据“教学能力展示题”所提供的知识点进行“说教学过程”准备,准备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准备结束即开始说“教学过程”,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具体的准备时间和说教学过程的时间由考生自主掌握,但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⑵答辩
面试考生根据“答辩题”进行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即开始计时,在时间还剩2分钟时,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还剩2分钟”,时间终了,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答辩。考生答辩完毕要向评委说明“答辩完毕”,答辩要求使用普通话。答辩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到考室门外等待领取面试成绩,待其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领到本人面试成绩,方可离开考点。
4、计分
面试成绩由教学能力展示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能力展示占60分、答辩占40分。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考生教学能力展示、答辩的综合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5、宣布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竞聘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所设岗位需要,在服从调剂的其它岗位落聘者中依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 “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聘用。
⑴参加对象:全体参加面试的考生
⑵宣布时间: 2015年6月5日上午7:00—8:00
⑶宣布地点:凤庆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⑷宣布内容: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初步竞聘结果。
八、体检
县特岗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同意拟聘的人员进行体检。
(一)体检标准:报考初级中学特岗教师的,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师范类招生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报考小学和学前教育类特岗教师的,按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师范类招生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体检时间:2015年6月5日至6月6日,共2天。
(三)体检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对象:初步拟聘人员。具体体检分组及时间安排届时具体通知。
(五)体检事宜
拟聘对象必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到凤庆县人民医院报到,每人缴体检费用260元,交小一寸彩色正规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吃辛辣食物、忌饮酒,体检当天不吃早餐等。
九、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由市特岗办统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由县特岗办报市特岗办发文聘用。拟聘人员与凤庆县教育局2015年6月18日以前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接到通知的拟聘人员需携带小一寸彩色正规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能交验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书的,在 2015年9月前将原件及复印件交凤庆县特岗办验证,若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凤庆县特岗办将解除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 面试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遵守面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教学工具等进入考室,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三)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候考室休息,不得携带手机,遵守候考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生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后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体检费、复印材料费等自理。
服务电话:0883—4215837(凤庆县 “特岗”办)
监督电话:0883—4211272(凤庆县监察局办公室)
凤庆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
在线查阅:凤庆县2015年特岗 进入面试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