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考核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昭通市2015年中央特设岗位 考试公告》,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中央特设岗位 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严把教师入口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
(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 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姻亲或夫妻关系的,面试考官应主动申请回避;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利害关系的,考生可提出回避申请,经调查属实的,通知面试考官回避。
(五)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二、面试对象
(一)参加我县2015年特岗 ,经过笔试进入面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若进入面试的考生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本岗位落选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因各种原因而无法递补的岗位,实行等额面试。
三、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5月29日至30日在大关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为:(1)身份证(或户口簿)、(2)就业登记证(报到证)、(3)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4)已盖章的《2015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5)教师资格证(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被录用者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证件及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6月2日上午7:30到大关县翠华中心校进行面试,不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办法
(一)面试方式:此次特岗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委当场评分,并当场公布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
面试分加笔试分的总和等于总成绩。总成绩出现相同时,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二)面试评委组的组建:每个评委组由7人组成,面试前由相关部门从评委库中临时抽签确定,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保密、公证等部门现场监督。
六、面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根据公布的面试时间安排,按时到达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听候安排。
(二)面试考生只面对评委说课。面试课题统一命题,每个专业命题5个。面试按照同专业、同岗位类别分组进行。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考生到齐后,首先抽取考生说课的顺序,再从考生中抽取其中一人从备选的5个命题中抽取一个课题,确定为该岗位面试的说课课题。考生抽取课题后,由考点向考生提供相关教材,在封闭管理下准备说课稿,时间为90分钟。考生准备结束后,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存说课稿及相关教材,考生在候考室等待传唤,在面试说课前将说课稿返还考生,由传唤人员将考生带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评委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时开始计时,说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应向评委组报告“说课完毕”;若时间到15分钟,考生未能完成说课,应停止说课。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听取评委组组长宣布面试得分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四)面试采用普通话进行说课,英语学科使用英语口语说课。
七、面试内容
(一)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分专业进行说课,说课内容选自我县现行义务教育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科教材。
(二)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分专业进行说课,说课内容选自我县现行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学科教材。
(三)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选自我县幼儿园大、中、小班的现行语言学科教材。
八、面试成绩公告
2015年6月3日在大关县教育局公告栏及大关教育网公布面试成绩。
九、拟录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和专业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人员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被拟录用人员于2015年6月17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办理录用手续。
十、组织保障
本次面试考核在县人民政府 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负责本次面试考核日常工作。
十一、面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封闭,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一经进入面试地点即进入封闭,封闭期间自觉交出一切通讯工具,由考点工作人员登记代为保管,面试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者,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三)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说课准备现场,拒绝交出资料者,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有关考试纪律,严禁一切影响面试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考生迟到15分钟不到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十二、工作纪律
(一)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规范操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面试工作在纪委、监察、保密、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评委和考生隔离在不同的区域,评委及工作人员只能在自己工作的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三、本方案由大关县人民政府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70--562120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关县 领导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