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嘉兴教学点报名推荐通知
2015-05-28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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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2015年将继续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院校

上海交通大学。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和道德品质;

2、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管理硕士全国联考时间大致安排在2015年10月下旬(具体以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为准)。考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2门,政治理论测试及面试由上海交通大学单独组织。

四、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制为两年半;学费标准待定。

凡通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被录取的考生由上海交通大学发给入学通知书,并统一学籍、教务管理和学位论文指导,在资料查阅检索、使用相关实验设备仪器等方面与在校研究生享有同等待遇。

录取学员统一在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嘉兴教学点集中授课,同时每年度组织至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短期的集中学习,以熟悉和体验高校研究生学习环境。学习主要利用周末业余时间,以在职不离岗方式为主,教学以课程学习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三方面的联系。

五、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报名办法

为有利于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采取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或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嘉兴教学点的人员应于6月22日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经单位同意盖章(由单位推荐报名的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并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报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于6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1号楼417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4638、82214528)。市属及省(部)属在嘉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

网报及现场确认相关事宜以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为准。

七、保障措施

我市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对考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的在职人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在工作上妥善安排,在学习时间上切实给予保障和支持。

此文件及以后有关通知请登陆“嘉兴考试培训网”MPA专栏(http://www.jxkp.com/mpa)查询和下载。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

附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温馨提示: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海宁市人才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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