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5-05-28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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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6月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一楼第 2会议室。

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乘车路线:6、44、57、715、109路公交,地铁7号线广安门内西北(A口)出。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局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3032255-6824

更多信息请查看北京市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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