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5年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补充事项
2015-05-27来源: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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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时间:6月1日至6月2日。

二、资格审查地点:

选调生(一)、选调生(二)、选调生(三)、选调生(四)职位: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办公室(市委办公楼五楼5005室,联系电话8229213);

选调生(五)职位: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办公室(市委办公楼五楼5017室,联系电话8223579)。

三、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

4、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或《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6、“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7、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入党证明有关材料(党员证、由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9、担任班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或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10、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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