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5-05-21来源:洛阳理工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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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为特殊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实践教育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摸底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学院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综合评定,学院每年有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000元/每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自身努力,表现优秀者,可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学院每年根据学生的学习和综合表现,进行奖学金评定,每年有10%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1500元/年);部分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3%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每年安排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实践教育活动,在锻炼能力的同时可获得一定的报酬。学院还设有一定的困难补助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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