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录取材料收取通知
2015-05-20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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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自取/他人代取

领取时间为5月26日-5月27日,09:00-11:30、14:30-17:00,领取地点为北航办公楼东楼213(自取请携带身份证,代他人领取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领取人身份证)。

以下情况默认发放方式为自取:①北航本校直博生;②北航本校硕博连读生;③通信地址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37号”,“大运村”或邮编是100083、100191。

(二)快递

5月26日,研招办将以EMS形式向默认自取以外的考生快递拟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默认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默认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更改领取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

考生可以在5月23日18:00前,登录下面的网址更改领取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

http://gsmis.graduate.buaa.edu.cn:8080/DocRecuit/index_contactinf.jsp

校外网络用户如果无法登陆上述网址,可以通过VPN系统验证登陆。学校VPN验证网址为:

https://vpn.buaa.edu.cn

https://bhvpn.buaa.edu.cn

用户名和密码均为:bs2015,通过验证后,再点击成绩查询网址。北航VPN介绍请查阅:

http://nic.buaa.edu.cn/zyfw/57787.htm

二、录取材料收取

被拟录取的考生须按下述要求提交录取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考生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将随拟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调档函(北航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发放调档函)。收到调档函的考生须提交人事档案,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待其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且硕士期间学习材料归档完毕后再寄交我办,寄达时间应不晚于2015年8月31日;其他考生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将随拟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须提交单位(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乙方)签字的协议书,三份均须签字盖章并提交,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二)本科直博生

1.所有本科直博生均须提交:

(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点击下载模板,须专家亲笔签字;2015专家推荐信模板(本科直博).doc

(2)政审调查表,随拟录取通知书发放。

以上材料均需A4纸大小,按照(1)-(2)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2.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本科直博生,将随拟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调档函(北航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放调档函)。收到调档函的考生须提交人事档案,应在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且本科期间学习材料归档完毕后再寄交我办,寄达时间应不晚于2015年8月31日。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本科直博生,将随拟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须提交单位(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乙方)签字的协议书,三份均须签字盖章并提交,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三)硕博连读生

1.硕博连读生须首先完成网上报名(含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收费标准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具体办法请查阅《硕博连读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请点击下载。

硕博连读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doc

2.所有硕博连读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均须提交:

(1)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须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单位对考生的意见”一栏的填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点击下载模板,须专家亲笔签字;2015专家推荐信模板(硕博连读).doc

(3)硕士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硕士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个人信息页面和注册章页面;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6)政审调查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A4纸大小,按照(1)-(6)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博连读生,将随拟录取通知书同时收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须提交单位(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乙方)签字的协议书,三份均须签字盖章并提交,最迟提交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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