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5-20来源:山西高等警官专科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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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官高等专科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

为了优化队伍结构,补充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年公开招聘3名人员(含2名管理人员,1名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科学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根据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检委(监察室)全程负责监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三)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计划要求;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3人;招聘岗位为教辅和管理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sxpu.com.cn或中文域名: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通知”栏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山西省公安厅负责。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4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人事考试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4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5月19日—2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知识考试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成绩公示后进行面试。面试由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数比例不超过各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入围人数的1:3。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并在综合考试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由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呈报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进行招聘考试,但拟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1、综合知识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 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www.sxpu.com.cn或中文域名: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布。

面试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面试安排由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1)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面试。

面试分个人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个人素质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答辩。

(2)应聘教辅岗位人员面试。

面试分个人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个人素质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为答辩。

(四)体检与考察(含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含政审)人选,体检与考察(含政审)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政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政审标准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含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7676036 767603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1654

山西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联系电话:0351—3082215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6925269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监督电话:

0351—69252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高等警官专科学校

2015年5月19日

附件: 2015年山西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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