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2015年特设岗位 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勐海县的实际情况,现就特岗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目的和原则
面试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考查考生的教师专业技能以及个人身体、心理、思想品德等素质,了解和鉴别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动机、心态、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面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努力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严密,确保特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的质量和秩序。
二、组织领导
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第二纪工委、第二监察分局负责全程监督。
三、面试对象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我县设岗数、实际报名人数及免笔试人数,确定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数1:1.2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果有多位考生因笔试成绩并列进入面试末位,可同时参加面试。因缺考造成面试人员不足的按从高到低分数依次递补,但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线。
(二)免笔试人员(报考我县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面试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报到时间:5月26日(周二)—5月27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勐海县教育局人事股(机关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691-5198513、5135288。
面试复审应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要求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符合认定条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4.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5.准考证。
截止5月27日下午18:0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评委构成
由县教育局负责抽调全县各学校的学科骨干教师作为面试备选评委,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备选评委中随机抽选作为面试最终评委。每个评委组人数为7人或5人。
六、面试基本方式
特岗教师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方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掌握教学的基本能力,普通话表达能力,教师仪表等。(请各考生注意:因考试科目较多,各科考场将不组织学生参与听课。)
面试试题由县教育局组织命制。
每位考生讲课时间控制为20分钟。
七、面试使用教材及评价内容
面试教材及内容:勐海县现使用的初中、小学教材(请考生自备教材)。
(一)初中教材:语文、数学、化学、历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政治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物理为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英语为(仁爱)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地理为星球地图出版社出版,生物为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音乐为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美术为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信息技术为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物理为八年级全册、化学为九年级下册、体育为七年级全一册,其它科目为七年级下册。
(二)小学教材:语文、数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信息技术为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英语(精通)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音乐为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美术为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体育为云南出版集团公司晨光出版社出版。小学体育科目为五、六年级全册,其它科目均为五年级上册。
(三)学前教育教材由县教育局提供给考生。
面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及掌握能力、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对课标及教材的理解能力、专业技能等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八、面试评分标准
县教育局组织评委根据学科特点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学科的具体评分标准。
音、体、美、信息技术加试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九、面试时间安排
2015年5月29日(周五)上午9:00开始十、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设在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
十一、面试计分办法
(一)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二)评委以整数打分。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为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余下成绩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位数不够以“0”占位)。
(三)面试成绩需经主考官和记分员签名确认,以当场报分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四)考生总成绩计分办法:
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清为“0”,与免笔试的考生在同一标准下进行面试。考生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五)面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
十二、面试资料记录
面试结束后,应在监督员监督下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包括考生的教案设计、所有评委的面试评分表及汇总成绩表等),由主考官、监督员签封,经主考审核签字后留存备查。
十三、面试纪律及监督
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保守工作秘密,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试全过程在县特岗 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面试设监督员和记分员;监督员对各考场进行巡视。
十四、面试要求及程序
(一)所有面试考生5月28日(周四)上午8:30到县职中阶梯教室抽取讲课课题及讲课顺序。
抽取课题后学生自行备课,所写的教案需复印7份待面试时提交给评委组,教案上不能写考生信息,如姓名、考号等,只能写面试顺序号。讲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教案及本课题上课所需材料。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视违纪处理。
(二)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到现场报到,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候考,根据面试顺序依次在候考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明确事项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三)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四)面试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审核其照片与本人一致后示意讲课开始。每名考生的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结束时由考官提醒考生,考生应尽快结束讲课,超时2分钟考官可终止该考生的讲课。面试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门外候分,由考官向考生当面公布其所得分数,得知自己的分数后,考生自行离场,结束面试。
(五)考生必须按考场安排的面试时间进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即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计划体检时间:6月2日-5日,体检地点:勐海县人民医院。
勐海县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