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5级新生户口/档案以及党组织关系转递等相关通知
2015-05-18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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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接收

我校《调档通知书》随录取通知书在6月上旬一同发放,考生凭《调档通知书》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并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档案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40号信箱研招办。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33759

二、自带党、团组织关系

1、北京市外的所有考生,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

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北京市内所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组织关系在北京市属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县区、街道等)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3、组织关系在驻京的中央直属单位、部委直属企业、中科院系统的单位等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团的组织关系凭原所在单位团委(或上级团委)开具的介绍信和团员证办理。

4、转入地:北京化工大学

三、新生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为农业户口,若要迁移户口需要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后方可迁移户口;

3、北京高校考入的新生,报到时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4、京外考入迁移户口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化工大学”,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所迁户口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研究生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填写至县市,右下角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手续仅限新生入学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学籍在校期间不办理户口的迁出、迁入;

6、户口咨询电话:010-64434792;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暑假(7月20日至8月30日)每周四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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