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综合能力考核程序
2015-05-18来源: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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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PPT不得有报考导师信息,面试前集中到专门电脑。

秘书张新洲负责记录。

考生从题库中抽取3道题目,回答2道。专家可以追问。

面试后每位专家现场打分,每位考生的评分表当即回收。

秘书叶霞负责回收专家评分表,集中装袋,密封保存,任何人不得查看。

在分管院长、纪检员、秘书组成工作组负责统计,各去除一个最高分、最低分,取其平均分形成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排序。

工作组成员签字,上报领导小组。

原始资料留存待查。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1、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

专业能力考核时间:2015年5月23日(周六) 上午9:00

专业能力考核地点:机械楼B401

2、综合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2014年5月23日 下午1:30

综合能力考核地点:机械楼A407会议室

具体安排:

(1)复试原则与录取规范会议

时 间:2014年5月23日 下午1:00

地 点:机械楼A407会议室

出席对象:所有有上线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30

地 点:机械楼A407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报到时,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重点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通过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4、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5、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内容和形式同普通招生方式考生。

三、复试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

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招生计划为14人,其中推免生3人,除推免生外上线考生为19人。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2人(包括推免生)。

2、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按照学院招生指标及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拟录取名单每位导师确定2人,超出导师招生限额的拟录取考生再进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4、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照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为保证复试过程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复试面试环节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6、为提高博士培养质量,保证拟录取考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并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

四、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会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1-88790170。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复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考生的录取类别以考生本人报名信息中的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为准,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的考生须全脱产学习;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档案仍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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