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2015-05-18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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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笔试成绩已经初步确定了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就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

2015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行政服务中心,具体会议室见当天大厅屏幕或指示牌提示。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凭身份证、报名表进入大厦(南门)。

3.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进行。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地点于2015年5月23日下午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咨询电话:022-66896327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015届毕业生须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本人手写注明“本人承诺一旦被录用,能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如不能提供,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并签上本人姓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请复印首页和考生页)。2015届毕业生中滨海新区户籍考生如户口已迁至就读大学的须提供户口迁出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6日前(报名开始第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录用时如发现瞒报有工作经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历但已办理辞职手续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辞职的证明。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报考英语教师所需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对笔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18日10:00-14:00向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天津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734号A座510室)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体育委员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生卷面分数予以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如经复核,考生笔试成绩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如按更正后成绩可以进入面试的,则成绩重新排序,确定相应岗位考生的面试资格。

2.由于部分岗位面试人员数量较多,为保证公平、公正,需要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面试,凡是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于资格复审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时间段。

3.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日9:00开始。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附:2015年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60.28.27.230:8080/bfgb/zxxx_info.jsp?zxid=15707

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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