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通讯地址修改及档案调取等工作的通知
2015-05-18来源:中国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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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后续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通讯地址修改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选择

1. 拟录取考生如需修改本人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定向合同”和“录取通知书”)及联系电话的,请在2015年5月31日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的“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内进行修改并点击保存;

2. 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选择,请在系统内选择“自领”或“邮寄”并点击“保存”。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一经选择不再更改。

二、“非定向就业”(以下简称“非定向”)考生档案调取及户口迁移

(一)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调档函由考生本人于2015年5月25日前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确认“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后下载“调档函”,并自行打印。

考生打印调档函后,须主动与存放档案的单位联系,及时办理档案转调手续。

1. 往届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6月10日前通过机要寄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 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按考生所在学校具体安排寄发档案,于9月1日前调入我校即可。档案寄送地址和邮寄方式以调档函安排为准。

(二)党团关系的办理

1.党组织关系由县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徐州市以外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以内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去向填写:中国矿业大学XXX党委(XXX为考生被录取的学院名称,以调档函上面的学院名称为准)。

2.团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3.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实验室)。

(三)户口迁移

1.徐州市区包括五县不转户口。

2.外地考生根据自己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地:中国矿业大学。

3.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务必准确,入户时以户口迁移证为准,在校期间不能更改信息。

4.出生地、籍贯,应具体到“×省(市)×县(区)”;原住址栏内须详细填写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已达到国家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的新生,须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5. 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件编码须为18位。

6. 《户口迁移证明》上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骑缝章。

7. 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我校保卫处。

三、“定向就业”(以下简称“定向”)的考生定向合同签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我校须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定向合同。考生确认“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后(具体确认方法详见前文“一”项),我校预计6月中旬按考生网上填写的通讯地址通过邮局挂号信方式将合同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收到合同后,应尽快与单位联系签订合同并回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单位负责人和考生本人签字后,三份合同需全部寄回)。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考生网上选择的领取方式和通讯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安排如下:

1. 应届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预计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和本校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发至录取学院,请考生到录取学院领取)。

2. 往届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定向合同到达我校后方寄发录取通知书。

3. 录取通知书申请“自取”的往届考生在确认档案到达后,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不可代领。

五、联系咨询方式

研招办电话0516-83885990,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休息。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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