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通知
2015-05-15来源:汉中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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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5〕14号),经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研究,定于2015年5月16、17日(双休日)在陕西理工学院2号教学楼(汉台区朝阳路)进行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凡是于2015年4月21、22日在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11—15日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所需材料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区。所携带的教学用书、教学用具等可以在候考期间使用,参加面试时交给监考集中保管。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考区为不同类别的考生准备有教学用的教具、物品。考试期间,考生可以免费领取后使用。

考生在信息确认时证件不全者,本次面试时可将相关证件主动交给考务办核验。

三、考生面试流程

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 没有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进入候考室时间为:上午(第一场7:30-7:45、第二场9:30-9:45),下午(第一场13:00-13:15、第二场15:00-15:15)。考生在候考室由监考组织下抽取各考场顺序号。

在引领员引导下,考生按照各考场顺序依次进入“抽题室”。抽题时间为上午8:00、10:00,下午13:30、15:30。考生在监考监督下,从网络系统中抽取试题(幼儿园学段2选1,其它学段1选1,中职专业课类考生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抽题),抽题时间不超过1分钟。

试题抽取、打印后,有引领员将考生引导到“备考室”,考生从监考处领取备课纸,根据试题开始备课。如需要教具,可以向监考申请领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备课时间一到,考生应收齐备课纸,准备好准考证,在引领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并将准考证交予面试主考官。考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回答时间为5分钟,考生回答完毕后,考官将示意考生开始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官随机提问2个问题,回答时间为5分钟,回答结束后,考生要将面试试题、备课纸交予考官,领取准考证后退场。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以在2015年7月5日之后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

四、测试目标和要素

测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测评要素: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语言表达、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五、考生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同时追加停考三年的处罚。考点门口立有《考试违规代码与事实名称对照表》展板,请进入“候考室”之前认真阅读。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0916-2217228

2015年5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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