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通州区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5-05-11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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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入围人选已经确定。根据《南通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通州区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6日8:30-11:30,13:30-16:30;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会务中心第7会议室(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69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非南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或“211工程”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的证明)。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

3.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须提供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非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1-4项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7日,时间一天;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会务中心第9会议室(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69号)。

其他相关事宜在资格复审现场另行通知,请考生相互告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513-86028263。

特此公告。

通州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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