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浮市云安区环境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5-11来源:云安县人民政府网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云安区环境监测站为云安区环境保护局属下的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指标及范围:

招聘单位 招考指标(名) 招聘岗位(岗位代码) 专业及代码 其他条件
云安区环境监测站 1名 专业技术岗位(HB01) 环境科学B071401;环境工程B081001;环境科学与工程B081005;水环境监测与分析C570402;环境监测与评价C600102;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C600101;水环境监测与保护C600106;环境工程技术C600109;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C600301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1名 管理岗位(HB02) 不限专业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备注:专业目录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二)招聘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现职人员应聘需现工作单位同意。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界定上述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安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3、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lbj.yunan.gov.cn)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带备身份证、毕业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2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领取准考证前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按放弃参聘处理。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云安区环境保护局对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领取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和考试

1、招聘办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择优招聘。

2、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

①笔试形式:集中统一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当天公布,考生有异议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区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以上,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公布,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为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组织面试评委组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工作能力,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面试当场计分,面试成绩向考生宣布。并与总成绩同时公布。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的确定。在面试合格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提出一次复检,经批准并由专人监督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核者须提交户口所在地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现职人员还需工作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在各招聘岗位名额内面试合格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选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合同期内非经本单位同意不予受理个人提出调离本单位的申请。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发。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以及相关资料下载、公布、公示均在云安区人社局网站(http://rsj.yunan.gov.cn)、云安区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j.yunan.gov.cn)进行。

本方案由区环境保护局及有关部门按职责解释。

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0766-8616303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彭小丽

联系电话:8616303

区环境保护局地址:广东省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平安道

邮编:527500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2015年4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