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5-05-06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

塘平青华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结构,提升社区工作的服务水平,优化社区工作的品质,特面向全区招聘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岗位。

二、招聘范围、岗位数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及岗位数:

范围:具有临翔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招聘岗位数:8个,分别为:凤翔街道塘平社区4个,忙畔街道青华社区4个。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

4.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职能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3日17:30分。

2.地点: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4.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考者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1.笔试:本次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1:3,须经公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①笔试范围:中国历史、国情、国策;云南省省情、临沧市市情、临翔区区情;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人际交往;计算机基础知识,包括文件、文字编辑及基本操作,Excel的基本操作知识,外部设备(打印机)的安装及使用。卷面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时,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④2015年5月17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查询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6:00时,超过查询时间一律不予受理查询。

2.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小于1:2,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面试人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①面试评分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面试资格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领取地点为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③面试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8:30至结束,面试地点以资格证为准,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5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65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2015年5月19日下午16: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公布综合成绩,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由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和临沧宏华公司三方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分别督促塘平社区、青华社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两个社区在收到人社部门同意聘用的批文后应及时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工资待遇按照临翔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统一标准计发。试用期内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所有。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咨询联系:张老师(13988338019)鲁老师(15331624257)

联系电话:0883—2123566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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