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怒江州兰坪县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08-06-04来源:怒江州兰坪县卫生局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2008年怒江州兰坪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才(医技人员)23人,其中: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医院招聘13人;

怒江州兰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人;

怒江州兰坪县中医院招聘2人;

怒江州兰坪县乡镇卫生院招聘7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5日至1990年6月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国民教育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的(不含自费毕业生、自考、电大函授毕业生)人员方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至2007年内任何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

不得引进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及引进岗位的条件和专业要求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

时间:2008年6月5日至20日

地点:怒江州兰坪县卫生局办公室

报名时持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还

须持有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资格初审合格的才办理报名手续。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引进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通

过报名资格初审,办理了报名手续的,报名人员就不能更改转报其他岗位。

四、其他事项

1、县级医疗机构引进人员实行面试引进,乡镇卫生院引进人员实行面试或直接引进,如同一岗位等额报名的实行直接引进,二人以上报名的

实行面试引进。面试结束后,得出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总分,再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然后根据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等额确定引

进对象,被初选引进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被初选引进的人员于2008年7月25日带齐个人档案及相关证件到人事局报到,经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合格后办理引进招聘审批手续和岗

前培训。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后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三年内引进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届时未取得执业

资格的予以解聘;引进的人员在我县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8年。

4、面试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86-3212130

附《2008年怒江州兰坪县卫生系统招聘岗位表》

怒江州兰坪县卫生局

2008年6月2日

2008年怒江州兰坪县卫生系统招聘岗位表

全部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序号 引进单位 引进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毕业年限 其它招考条件
1 兰坪县人民医院 外科 4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内科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妇产科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药剂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儿科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中医中药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2 兰坪县中医院 内科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中医中药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
3 兰坪县疾控中心 公共卫生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 通甸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5 河西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6 中排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7 石登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8 营盘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9 兔峨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麻醉专业
10 啦井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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