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加分审核通知
2015-05-04来源:青海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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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度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中,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需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考生携带的材料

(一)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的考生,携带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参加在青“三支一扶”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村官)的考生,携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参加在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的考生,携带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原件(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参加在青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位计划的考生(指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州市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需经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证明中需明确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各地区招聘文件的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退役士兵,需携带本人退伍证件(或武装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4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不需到现场审核。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三、已经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考试招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加分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7日(工作时间)。

审核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

五、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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