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复试程序:
1、5月12日上午8:30复试报到验证、资格审查;地点:3号楼310室。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须持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面试。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收取复印件。
2、5月12日上午9:30—12:00统一分组面试,地点:三号楼。
3、5月13日上午公布拟录取名单,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已确定导师的考生参加体检。(硕博连读生、定向就业明确不住校的考生不需要体检)
通过体检的考生发放《政审表》、《调档函》(非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凭《政审表》到招生工作办公室1210领取《协议书》。
复试方式:
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线。
复试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是英语口语与听力及综合面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X权重(10%)+复试面试成绩X权重(90%)
复试内容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等;还包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其特长、兴趣爱好和其他情况等。
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报考专业、导师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加权成绩排序。根据加权成绩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如果有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考生参加复试,其录取顺序与其复试成绩位次相同)。
2、导师有权不选择同专业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高分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考生单独排序,原则上按照学校规定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10%(即2人)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X初试权重(30%)+复试成绩X复试权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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