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会计基础》教程第三章
2008-06-03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第三章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经济业务的发生必然引起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在会计上,正是通过记录经济业务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化,来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但是,不同的会计要素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即使是同一项会计要素,其具体内容的性质、流动性以及形成的原因也不完全相同,它们在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也不一样。例如,货币资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和固定资产都属于资产,但他们的流动性和在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可以直接作为支付手段,用于购买商品或清偿债务。而固定资产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如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它能连续在若干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按其磨损程度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所生产的商品产品中去,构成产品价值的一部分,随着产品价值的实现而转化为货币资金。因此,为了全面、系统、分类的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使用价值,为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还必须根据经济管理的要求,将各项会计要素按其经济内容或用途作进一步分类。这种分类的项目在会计上称为会计科目。例如,资产要素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按其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可进一步划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原材料等,这些项目就称为会计科目。

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分类,即设置会计科目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处理账务的依据。

例如,为了核算和监督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动,需要设置“库存现金”、“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账户;为了核算和监督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需要设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账户;为了核算和监督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增减变动,需要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账户。这些账户就是依据相应的会计科目开设的。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1.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不同分类,可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分类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2.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会计要素不同分类,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五大类。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如表3—1所示。表3一l    会计科目表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设置会计科目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指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能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各方提供其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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