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2015-04-25来源:四川音乐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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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201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50%+复试成绩*50%

2、音乐与舞蹈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二)*100/150*50%+复试成绩*50%

3、美术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4、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说明: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表示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按百分制计算。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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