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通知
2015-04-24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网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凡发证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的,持有属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发证的,会计证封面特征为朱红色的旧版会计证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新版会计证封面特征为深蓝色,照片为彩色打印,尾页设有二维码。

二、换证时间

本次换证时间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本次换证原则上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会计证号码为44068300000001至44068300010000,发证日期为发证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换证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会计证号码为44068300010001至44068300013000,发证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换证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另外,会计证号不在上述范围的可提前换证;单位集团集中换证不分阶段;个人需要提前换证的,也可先提交资料。

三、换证方式

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换证:

(一)集中换证。对行政事业、企业集团等单位将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换证,集中换证可提前进行。

(二)分散换证。由持证人员直接到各镇街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四、办理换证机构

(一)按照属地原则换证

会计持证人员应按照现发证机关的属地原则,向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的镇街财政局申请换证。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换证采取先收旧证、后制证、再发证的方式进行,以单位集中换证的整个工作流程不超过30个工作日,分散换证的整个工作流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各镇街财政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为会计人员提供便捷的换证服务。

(二)预约换证机构

西南街道财政局(电话:87618830):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西南街道的会计证。

云东海财政局(电话:88527656):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云东海街道的会计证。

白坭财政局(电话:87578723);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白坭镇的会计证。

乐平财政局(电话:87392618):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乐平镇的会计证。

芦苞财政局(电话:87238218):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芦苞镇的会计证。

大塘财政局(电话:87293123):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大塘镇的会计证。

南山镇财政局(电话:87219619):负责更换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属南山镇的会计证。

三水区财政局(电话:37736245):负责更换工作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大中营企业单位的会计证。

五、换证步骤

(一)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换证前,持证人员应登录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查询服务选择诚信档案查询,查询自己历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凡换证前未补登记的在换证时提供继续教育记录进行补登记。凡换证前有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补齐继续教育后方可换证。网上继续教育请上佛山市会计学会网站(www.fskjxh.cn),第一步档案号、身份证号注册;第二步选择网银支付购买课程学习。

(二)办理信息采集

换证前,持证人员应登录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会计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职称信息、电子照片(上传正规证照,大小为114*156)等事项,注有“*”必须填写。有单位的请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可选择手工录入单位),自行打印《广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向属地镇街财政局网上预约办理时间。

(三)换证申请

会计证属三水区财政局发证的,预约各镇街财政局时,不用做换证申请,只做信息采集。预约三水区财政局时要做换证申请项目及自行打印《换证申请表》。

六、换证资料

提交电子word文档,内含有(身份证、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会计证及备注页、初级中级及高级职称证,电算化证,相片一张)电子扫描件,文档以身份证号加(姓名)命名,例如4406831975**13133(李**);提供一寸相片1张;打印信息采集表及换证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学历,会计证原件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不能换证。

七、相关说明

(一)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于因工作调动、户籍(居住)地变更等原因,按规定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的持证人员,应当按规定先办理调转,再办理换证手续。

(三)对于因遗失或毁损等原因,按规定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员,应当按规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后补办证书,再办理换证手续。

(四)信息咨询:

咨询电话:0757-87736245;

咨询邮箱:SS87736245@qq.com

信息查询:佛山市三水区财局网址(http://cz.ss.gov.cn)公告栏;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