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万安县2015年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5-04-23来源:万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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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要求

选调对象应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文字功底较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二)选调人数及条件

1、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3名。男2名,女1名,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出生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县委宣传部(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2名。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及新闻专业,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3、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男,32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县委党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男,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文、史、哲类专业,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团县委(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男,27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6、县妇女联合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名。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专业,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7、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县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审计专业,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县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记者2名,男1名,身高1.66米以上;女1名,1.60米以上,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播音员1名,男1.66米以上,女1.56米以上,26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改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的选调。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5月6日。联系电话:0796-5705291、13970451169。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本次选调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县广播电视台除外)。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解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生总成绩。

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的选调,采取如下方式进行:记者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新闻采写、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播音员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新闻播报、外景主持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试后,记者岗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总成绩。播音员岗位按照面试占70%,笔试占30%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由各用人单位会同组织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入闱人选进行差额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环节。

(五)确定人选。各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岗位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织、人事、编办、财政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刘远生同志任组长,张应良、罗洪标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选调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万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万安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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