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公布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通知
2015-04-23来源:浙江工业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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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

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二、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0571-88320932 郑老师
机械学院 机械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0571-88320590 沈老师
信息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0571-85290580 袁老师
计算机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0571-85290795 王老师
经贸学院 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 0571-85290277 倪老师
生环学院 生物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 0571-88320765 孔老师
药学院 药物化学 0571-88320949 姜老师
材料学院 材料化工 0571-88871530 寿老师

4月下旬,各学院公布复试方案。随后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前务必做好资格复查相应材料准备工作。

5月中,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调档。

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5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非应届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样表详见附件)

四、体检

体检在我校朝晖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30日下午13:30—16:00,考生带身份证,50元体检费。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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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来源于浙江工业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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