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通知
2015-04-21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关于做好云南省2015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

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01号)精神,我省2015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为做好此次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属水平评价考试,凡符合条件报考且成绩合格者,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药学非临床医疗)。该资格证书在云南省范围内有效。

二、级别设置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分两个专业:药学、中药学,设置如下:初级资格设置士(员级)和师(助理级)两个层次,名称为:药士、药师;中级资格名称为:主管药师。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划分如下:

(一)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药物分析学)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药物化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含:中医基础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调剂学、方剂学)

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并通过考后资格复审,方可获得相应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9月12日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9月13日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印。

考生可与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订购教材。

五、报名及审核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务组织工作。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进行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7月5日

考试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上传小一寸、清晰的个人近照(小于20KB,jpg格式)。

考生填报信息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交信息、上传照片后,系统将自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若考生未通过自动审核,但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可登录系统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各考点须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照片审核。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级别报考条件参照《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52号)精神,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科。

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缴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及相关办证事宜。

资格复审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事项将在考试结束后,发布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的“通知公告”栏内,网址:http://www.yp.yn.gov.cn/nfda/72345666084405248/index.html。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领取点即为考生考试合格后资格复审点(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八、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像清晰的照片。若因传错照片及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导致审核不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以及因考生虚报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慎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信息。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未交考试报名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期间,考生须自行选择一个“考试地点”作为考试所在地。

(四)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不配发草稿纸,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五)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5天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若发现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不一致,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点所在地的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九、其他考务事项

(一)考试数据下发后,各考点请于8月19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传真至我中心,9月9日前将考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871-65379872。

(二)考试结束后,试卷卷本由各地自行封存,按保密规定6个月后集中销毁。答题卡于考后3日内派专人或通过机要邮寄方式送寄我中心。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附件:1.考试报名条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5年4月14日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云人社发〔2010〕101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我省非临床医疗单位中,直接从事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等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药士(中药士):

(一)普通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指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五)取得从业药师或云南省药师协理从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药师(中药师):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并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药师资格满4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五)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注:考生所取得的药士(中药士)、药师(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是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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