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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5年硕士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拟录取名单将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审查通过者在按照规定办理完相关调档或签订协议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近期各项工作将均通过“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来发布,每项工作安排均以网站的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适时注意网站发布事项,并按照要求及时办理。
二、近期工作简要流程预告:
(一)4月下旬,通过研究生院网站采集拟录取考生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地址信息;
(二)5月中旬-6月初,由研招办寄/发调档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均加盖我校研招办公章);
(三)6月中旬-7月初,我办向已经办理调档或已签协议手续的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内附:入学须知、户口、党团关系转移、学费住宿费交纳、住宿安排等相关材料),录取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及内附材料要求办理各项事宜。
三、关于档案接收、地址变更、党团关系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
(一)我校接收拟录取硕士考生档案的相关信息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以及非在职的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将档案转至我校: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接收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特别说明:档案须由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方式邮寄,不可通过邮政信函、邮政快递、民营快递等方式邮寄。
(二)考生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地址变更
研究生院网站采集考生接收地址期届满之后,如地址变更,则请将考生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及最新的详细接收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地址信息发至68932544@163.com,主题为:“姓名+硕士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地址变更申请”。
(三)办理党团关系注意事项
1.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称呼”处写“中央民族大学团委”。
2.凡党员组织关系(含预备党员)不属于北京市党委系统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称呼”处写“北京市教工委组织处”;属于北京市党委系统的新生,组织关系的“称呼”处写“中央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3.党团档案可随人事档案一并寄送至研招办,也可于入学时交招生院系(需档案单位密封盖章)。
(四)关于非定向就业学生办理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办理转入学生集体户口手续,详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中央民族大学2015级新生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特此告知。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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