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5年度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2015-04-18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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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单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 3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社局《关于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 2014]313号),现将2015年度宿州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非公有制组织和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趋势,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紧跟社会发展方向,合理做好职业定位与职业规划。紧密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的职业特点,学习有关职业和职业发展的基本知识,了解自身职业发展规律、制度政策、发展趋势,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紧跟社会发展方向,合理做好职业定位与职业规划。

三、培训方式和结果认定

(一)培训方式

结合选定教材,培训采取网络与集中面授两种方式进行

培训。网络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登录“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 http://www.zjzx.ah.cn/),根据学习操作指南,按照“培训流程”操作,选择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进行学习。面授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市直、各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学习。

(二)结果认定

参加网络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结束后,直接参加网络考试,并自行打印《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凡参加面授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认定24学时(或8学分),记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凡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当年考核暂不定档次。

四、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启动,8月31日结束。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工作于4月30日结束,逾期不予补报。

对于参加面授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业务主管部门

提出拟训时间计划,填写培训报名花名册,并将报名花名册

及教材费、报名费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结合各单

位拟训计划安排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区面授

培训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收费标准

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网络远程平台确定的84元(24学时,每学时3.5元)在网上交费。

面授培训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皖价服字[ 2012]190号文

件规定,培训费48元,教材费30元。

六、培训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全市专业技术人员20 1 5年度必修课。因此,凡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20 1 5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

2、专业科目培训经市人社局审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3、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县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培训考试登记工作。

4、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主动承担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协助开展全市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机制。20 1 5年9月20日前,各县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要将培训情况报市人社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教材由市人社局统一征订。

联系电话:0557 – 302162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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