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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12号)文件精神,我县2015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及认定工作从4 月份开始。为做好资格认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报名时间
5月4日至6月28日为全县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二、认定对象
(一)2013、2014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二)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陆川县管辖区内。
(二)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所持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根据 《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要求,申请认定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二级乙等,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四)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务必于2015年5月4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国考的从统考入口进入注册,2013、2014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和应届毕业师范类毕业生从非统考入口进入注册。
(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6月18、 19日到陆川县中医院进行体检。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带1张1.5寸相片贴《体检表》,空腹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中医院送受理处,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8日工作日到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确认手续。
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所有需贴相片的表格必须贴好相片,表格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3.体检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退回本人,下同) ;
5.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13、2014师范类专业毕业申报人无需提供);
9.2013年和2014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提供就读学校盖公章的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四)认定结果处置
现场确认结束后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未获认定人员不公布,资料不退还。证书领取时间详见公布。
五、其他事项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玉林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咨询玉林市资格办,咨询电话:0775-2684011。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775-7333705咨询。
以上通知精神,请互相知照。
陆川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