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5-04-15来源:荷塘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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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要求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认定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在株洲市荷塘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接受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网上注册申报(4月15日―30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按提示操作进行网上注册申报。

三、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报名之前)

持本人身份证到株洲凯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由株洲市教育局指定,咨询电话28167359),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5月5日―7日上班时间

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202办公室(红旗广场荷塘小学旁边)

(一)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张双面打印粘贴,一式2份,不装订);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6.株洲凯德微创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8.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本年度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

9.申请高中(中专)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为有效期内)、《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一)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原件不装订,《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放在所有资料的首页,其余资料按以上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二)缴费:150元/人(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三)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在网报系统中的相片同底同版(其他表格相片由自己本人粘贴)。

六、组织专家评审(面试、试讲)

时间:5月16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株洲市荷塘区荷塘小学,具体考室安排见学校考室平面图。

面试、试讲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顺序进行。

试讲内容:初中二年级上册教材任选一个内容;小学五年级上册任选一个内容。试讲以说课形式进行,请准备好4份说课稿,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网上认证

将评审结果录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认定结果将在荷塘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八、打印、发放证书

从受理之日起60天内完成,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凭毕业证领取教师资格证。

联系电话:28477014

联 系 人:卢老师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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