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第一章:法理学
2008-05-24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人们有时将法和法律作为同义词使用,有时又将其作为两个不同的词使用。在本书中,除特别指明外,将二者作为同义词使用。

法律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含义。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即包括一国宪法、法律、法令、条例、决议、指示、规章、条约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惯例、习惯、判例、法理等在内的整体。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广义的法律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经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

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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