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5年特岗 简章
2015-04-14来源: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红河州2015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2015年红河州为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石屏、河口、泸西、弥勒、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等13县市设置“特岗计划”岗位1032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318个,小学教师岗位673个,学前教育岗位41个。具体职位设置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应聘幼儿园教师的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验证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由报考县市进行网络审核。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3.验证办法:笔试结束后,我州将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验证时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下载《2015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留复印件1份备查;(3)交半寸半身同底免冠近期照片2张(与报名考试时照片同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各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教育、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试题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 考试大岗》,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清,电话:0871-65162385)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红河州蒙自市、建水县(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请于2015年5 月

4 日至7日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打印,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6.评卷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5月24日前,在红河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和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 )上公布分数。

7.需查分者,在分数公布5日内到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登记和填写查分单,统一由红河州招考领导小组报云南省特岗办查分。

(二)面试及体检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我州以县市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初定各县市面试人员(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只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报经省特岗办审核确定后,在云南教育网、红河教育网和红河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名单以及验证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验证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县市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1.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对公示期满的拟聘特岗教师报省特岗办批准后,拟聘特岗教师按所报考县市的通知时间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3、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六、有关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凡公告规定验证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考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监督。

4、请考生注意关注红河人才网、红河教育网和报考县市教育网站。

八、其它

1.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县天马西路红河州行政中心C517室、C518室。

联系电话:(0873)3732150、3732149

附件:红河州2015年特岗教师岗位计划

红河州教育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在线查阅:

红河州弥勒市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泸西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石屏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建水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元阳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开远市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绿春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个旧市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红河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金平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屏边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蒙自市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红河州河口县2015年特岗 岗位执行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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