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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一简称《招录简章》)规定,市公务员招考办近期已采取以下方式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确认为拟加分对象:
一、直接确认的方式。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表中填报的民族与公安机关提供的从居民身份证信息中查询的民族一致的,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直接确认为拟加分对象。
二、现场确认的方式。对考生的报名表中填报的民族与公安机关提供的从居民身份证信息中查询的民族不一致和存在异议的,经现场审核,确认为拟加分对象。
经审核,共将1656名考生确认为拟加分对象,现予以公示(附件1、附件2),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本次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加分。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各环节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as.l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和安顺市党建网:(http://www.asdj.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0851-332833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33282485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1、公务员职位拟加分对象名单.xls
2、警察职位拟加分对象名单.xls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anshun.gov.cn/article.jsp?id=60272&itemId=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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