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的通知
2015-04-07来源:山东聊城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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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毕业生数据库在上报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注册期间,学信网对我省上报数据进行了本科段前置学历审核,按照审核规则,依据姓名+身份证号(兼容升降位)在高等教育毕业生库(普通、成人、研究生、网络教育、自考(非自身))中查找,不限定毕业时间,匹配存在有效学历的,视为“审核无误”;匹配不成功的,视为“资格待查”。我省上半年有103人未能成功注册,名单已经下发到各市。各市结合2013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情况,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抓紧时间通知考生进行专科学历匹配,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在库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见附件1),具体申请及使用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客服电话010-82199588。前置学历电子注册未在库考生需要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见附件2)考生可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认证(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咨询电话:010-61139123),也可就近选择各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各代理机构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2015年上半年需要要提供前置学历匹配的考生须在2015年5月20日前将学历证明材料送至市考办,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本科学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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