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事项
2011-03-14来源:

老师您好!

请问在昆明的学校代课,户口不是昆明的,想在昆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除了提供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两学考试合格证和工作单位思想鉴定之外,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还有就是思想鉴定该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可以吗?

回复: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由申请者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填写(原件);

3、《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由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调整认定幼儿园教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用《幼儿园教师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对应届毕业生,学校当时未发放学历证书的,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填写、审验并盖章的学科成绩证明;

5、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6、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院校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的,须出具本人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9、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请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电子照片的文件类型为jpg,贴申请表的照片与上报的电子照片一致。

以上申请材料除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需装订外,其余材料需按以上顺序号进行装订,并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入文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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