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校考有关事项公告
2015-04-02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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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15年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或考生号查询成绩。

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专业/省份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湖南   170 176 舞蹈学165 258
舞蹈学(体育舞蹈)163
江苏 美术类 170 174 舞蹈学157 260
158 舞蹈学(体育舞蹈)163
数字媒体艺术/雕塑133
福建 151 171      
甘肃 154 175 176 舞蹈学154 259
山西 152 172 170 舞蹈学167 260
广西 151 171   舞蹈学164  
河北 152 声乐167   舞蹈学147 260
器乐171 舞蹈学(体育舞蹈)153
山东 150 163 166 舞蹈学153 254

二.招生计划

省份/计划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 38 15 8 6 4 12
(含数字媒体艺术雕塑10名)
湖南   15 5 10 15 12
甘肃 30 15 10 10   18
福建 20 12        
广西 25 12   5    
河北 30 声乐13   8 12 20
器乐7
山西 30 15 10 12   15
山东 30 10 3 5   10

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将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三.合格证打印

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如需要专业合格证的合格考生,4月1日后根据成绩查询栏目网页上的提示在打印系统中自行打印。

四.几点说明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凡参加我校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在我校取得合格的专业(方向)。

江苏省取得我校数字媒体艺术和雕塑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我校的数字媒体艺术和雕塑专业。

4.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长江师范学院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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