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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规定,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批复》(河机编[2013]3号)文件规定,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河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直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市直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分类、统计、汇总、数据上报、调查档案管理;市直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配租、配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复核、公示、轮候、年审和退出管理;市直保障性住房及附属物业分配、租赁、运营、日常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和后续管理;市直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保障对象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市直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系统和信息库。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
四、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即1985年3月20日后出生);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9日法定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共3天)。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科(地址:河源市长安中路340号,电话:3885223)。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领取)进行现场报名。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负责、考试工作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
3、面试。面试命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要求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到河源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
(二)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885223。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招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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