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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医生、护士和其他人员,为做好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城乡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语言流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讷河市人民医院
(1)护士,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身高1.60米以上,截止公告之日年龄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有急诊急救经验者优先。
(2)临床医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截止公告之日年龄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同等条件优先。
(3)药剂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药师证书,截止公告之日年龄40周岁以下。
2、讷河市中医院
除护理专业岗位外,各招聘岗位人员截止公告之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临床专业。具备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2年以前毕业仍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得报名。其中外科专业有碎石临床经验三年以上,有医师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医学专科。
(2)中医学专业。具备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针灸专业有针灸科临床经验三年以上,有医师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医学专科。
(3)口腔专业。具备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2年以前毕业仍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得报名。
(4)影像专业。具备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0年以前毕业仍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得报名。
(5)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截止公告之日年龄25周岁以下,专科护理人员截止公告之日年龄30周岁以下。
(6)中药专业。具备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7)会计专业。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考试作弊禁考的;
6、讷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名额及待遇
(一)讷河市人民医院
1、120急诊急救护士4名、临床医生和药剂人员24名(内科5人、胸泌尿外科2人、五官科2人、儿科2人、急诊急救4人、耳鼻喉1人、脊柱外科3人、麻醉2人、执业药师3名),共计28名。
2、招聘人员为合同聘用制,签定聘用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与讷河市人民医院现聘用的编制外人员相同。
(二)讷河市中医院
1、临床专业13名(外科3人、妇科4人、急诊科2人、康复 2人、麻醉2人),中医学专业8名(针灸3人、内科2人、眼科2人、肛肠1人),口腔专业1名,影像专业3名,护理专业22名(其中中医护理3名、助产士4名),中药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共计50名。
2、招聘人员为合同聘用制,签定聘用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与讷河市中医院现聘用的编制外人员相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2015年3月25日在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91exam.org/sydwxg/nehe-1.php)、讷河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nehe.gov.cn/main/index.jsp )、讷河市人民医院网站,讷河市中医院网站,讷河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2015年4月8日
3、报名地点:讷河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城南新区计生局楼)
4、应聘人员携带证件
(1)讷河市人民医院: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2)讷河市中医院: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医师资格证、及加分所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填写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8月中旬,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5、资格审查
市公开招聘卫生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名并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决定。
6、报名、考试及录用的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可申报讷河市人民医院、讷河市中医院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录用,第一志愿未录用的,第二志愿可按笔试成绩择优录用。
(1)讷河市人民医院各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实际招聘人数的免试;报名人数多于实际招聘人数的考试择优录用。
(2)讷河市中医院所有报考岗位,原则上要求报考和录用比例不低于2:1,对最终确定的招聘岗位考试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由市公开招聘卫生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招考。
(3)报考讷河市中医院的人员,报名时需预签聘用合同。
7、考试时间及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领取:接到市公开招聘卫生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报考人凭身份证到讷河市卫生局领取,如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和报考人身份证。
六、考试
(一)考试为笔试。分临床、护理、药剂、口腔、中医、影像、财会专业。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以申报岗位为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录用人员中总成绩并列最后一名者,均拟聘用并参加体检。报考讷河市中医院的考生60分以下不予录用。
七、优惠政策
讷河市中医院对下列报名人员给予优惠政策
(一)全日制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以免试。
(二)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证书及会计师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护理专业人员有省级血液净化专业培训证、母婴助产技术合格证者,笔试成绩加5分。两证同时具备的,最多加5分。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聘用职位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空缺岗位可以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1、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市公开招聘卫生人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讷河市人民医院、讷河市中医院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律法规及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4、违规处理。竞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竞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发现后无条件辞退。
咨询电话:
讷河市卫生局: 0452-3333782
讷河市人民医院:0452-3334588
讷河市中医院: 0452-3384503
监督电话:讷河市纪检委监察局:0452-3323311
讷河市公开招聘卫生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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