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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公告》的通知,我院考生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为4月8日和4月9日,地点: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和平东路和平巷15号:南充市卫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南充卫校老校区旁)。咨询电话:0817-2391259。(非指定日期前去不予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认真填报、核对报名信息,现场报名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二、我院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请自行在川北医学附属医院网站医务管理表格下载专栏下载打印,并于2015年4月7日前交医务科办公室统一审核盖章(审核盖章时只接收打印的考核合格证明)。
我院考核合格证明出具条件:
1、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在编人员;
2、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招聘人员;
3、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含委托培养);
4、在我院学习满一年的研究生(不含在外院学习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四、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五、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在2015年6月和8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间。
六、全市所有公共卫生类别和部队考生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仍然全部由成都考点承担;口腔类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南充考点承担南充、广安、达州、遂宁、巴中等5个市的口腔类别考试工作。
七、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1)。
特别注意:考生今年必须填写2015年新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请按相关要求详细填写并盖相应鲜章。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份;
(以上七项资料按照此顺序排放,复印件要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7、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只限应届生;
9、所有报考考生需提交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的近6个月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
特别说明:
1、微机录入后方为报名完成,未按程序完成最后微机录入报名确认(即使已交纳了报名费),而造成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补充资料而未能联系到本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有报名政策变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4、因四川省2015年度医考考务会议还未召开,报名政策和现场审核工作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南充市卫生局网站公告。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温馨提示:
《附件.doc》来源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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