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违纪行为处理意见
来源:城阳区教育体育局网 阅读:1107 次 日期:2015-03-19 11:57:27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青岛市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违纪行为处理意见”,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终止测试、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处分:

1.考生进入测试室不关闭通讯工具,给予警告,直至终止其参加测试。

2.考生抽到试题后,不得更换试题,对更换试题者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测试资格。

3.考生进入测试室参加测试时,使用自备资料,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参加测试。

4.找他人替考者,对当事人均给予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5.考生测试完毕,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告,擅自在考试场地逗留并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