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关于2011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审计署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和体检的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时间
面试工作在北京集中举行,时间是3月19、20日,每日上午9︰00开始,直至当场次考生全部面试完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能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中午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详细的分组名单,我们将在面试前5天在本网站公布)
(二)地点
审计署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三)注意事项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3月5日17:00时前打电话或发送E-mail到各招考单位邮箱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请于3月7日17:00前,寄送或传真以下材料到各招考单位: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2)在职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4)待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所提供材料,本人应当签字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无指定复习材料;面试分十六个小组同时进行,每组采用随机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按序号依次进行。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办法
(一)分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同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体检费用由审计署统一支付。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点设有医疗服务站,面试当天考生如有感冒、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候考室工作人员联系。
(三)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请在3月15日前向各招考单位申请减免,并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应注意提前到京。
(五)考试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审计署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六)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1: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考点乘车路线图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