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现从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请递补考生按照我社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67210386、67214709
中华职业教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