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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我省全面实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第一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6日8∶00至10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届时可登陆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进行报名申请。
2015年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有4种招生形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1. 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
2. 综合评价招生: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在高考前进行,其中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
3.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4.“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高职单招省级统考。
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条件: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都可以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余两种模式的招生分别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和《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和流程是: ①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进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sneac.edu.cn),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综合评价入学申请; ②2015年3月-4月,各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4月15日前,高职院校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给省招办,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③2015年4月28日前,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考生在报到注册时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④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办理了录取正式备案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没被录取或虽已被预录取但最终未去任何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仍可参加2015年高考统考。
2015年,陕西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理论上60多所院校考生都可报考,但每个考生务必根据自身实际,理性定位。在选择报考院校时,一要注意各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安排,避免因时间冲突导致精力分散、结果不理想等情况。二要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竞争实力合理选择院校,避免出现被全部所选院校都淘汰出局的结果。 省招办强调:学校、教师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考生选择分类考试招生还是高考统考。
目前分类考试招生的计划已经下达,全省所有招收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学生的院校均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共62所院校,其中有本科院校18所、高职院校37所、成人高校7所。共下达招生计划55412名,占2014年全省高职院校在陕招生计划总数的54%。医学、师范、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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