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2015年招聘协检员简章
来源: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网 阅读:1037 次 日期:2015-02-27 0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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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下称拱北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称珠海局)下属分支机构,正处级,依法履行拱北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职责,负责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辅助性工作人员。招聘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辅助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数量、专业、待遇

(一)职位名称:协检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专业要求:植物保护、动物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士、食品卫生等相关专业。

(四)岗位说明:协助拱北办执法人员工作,主要协助口岸人员对旅客及携带物检疫查验等辅助性技术工作或根据其能力安排其它工作。

(五)工资待遇:

2500元/月(含绩效工资),试用期2300元/月。

聘用期间,可享受“五险一金”(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和公积金)。

(六)其他说明:食宿自理,首次聘用期限一年。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以往受教育和工作的经历中无受处分或受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4.相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基础理论扎实。

5.年龄与性别: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拱北口岸实行早6:00-次日凌晨1:00通关,协检员需服从工作安排,同意倒班工作。

四、受理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3月6日17:30止(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综合科2156室(珠海市)。

联系人:宫龙、罗丛丛。

联系电话:0756-8113621/8156252。

(三)报名手续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填写《求职登记表》,持本人毕业证及学历(位)证;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大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网上报名者:请下载《求职登记表》(见http://www.zhciq.gov.cn/zhiqa/InfoGeneral.do?infoId=9766&colId=112附件)填写,并附上相关扫描证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到E-Mail:GBBZH2156@163.com,考试前将审查验证其相关证件原件。

应聘者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每个报名人员经招聘岗位、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五、面试

由招聘考核小组组成人员成立面试组(由用人单位组织命题);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拟招录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不合格的,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无体检合格者,视情况也可暂时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无考察合格者,视情况暂时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八、确定拟聘人员

经招聘考核小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拟录用人员经审批后,在珠海局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十、确定聘用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经集体研究确定受聘人员,报珠海局人事处备案。

十一、签订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属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用工,入职时与珠海银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入职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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