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851 次 日期:2015-02-26 16:05:5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福民中心,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设有全科基本医疗、中医专科和预防保健等科室。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3月以后出生);

3.2012届(含)之前的毕业生报考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9:00—3月19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3月9日9:00— 3月20日16:00

5.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ntgz.gov.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3月25日9:00—16:00。改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30日(8:30~17:00)凭身份证到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北四楼417办公室(南通市城港路118号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含)之前的毕业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复审合格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录取面试得分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由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于聘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由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在7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同分者录取面试得分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人员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连续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并实际履行协议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中心副主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给予岗位生活补贴6000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给予岗位生活补贴30000元,按年发放(以首次聘用时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依据)。

2、服务期满5年且5年内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并有1次优秀等次以上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中心副主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5万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3万元(以首次聘用时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依据)。

3、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手续。子女需转入我区中小学就读的,将妥善安排。

4、如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条件符合市、区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的,开发区管委会另按50%配套。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85609798

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13—85609545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750(港闸区纪委)。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2月16日

2015年港闸区天生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