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评价内容是什么?
答:考生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招生办向我院提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
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依据为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结果。文化基础测试采用笔试(语数外合卷),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内容侧重于对其职业基本技能、实际操作水平的衡量。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三校生”可凭获奖证书免职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