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员:
参加2008年及以后全国GCT考试,被我校录取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员,通过学位 ,拟申请明年答辩的,需在2011年3月4日前提供培养阶段有关材料供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审核,满足条件后方可进入答辩申请程序,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培养手册(认真逐项填写)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发表的有关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课题研究实验记录本
5、专业课、专业外语课试卷
6、其他
培养办公室
201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