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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省相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现就陕西省2015年实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模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模式为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按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招生等4种模式进行。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二、招生计划
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在陕高职招生计划的50%,以后逐年增加,2017年成为主渠道。
三、招生办法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即从2015年起考生不用参加高考,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录取。考生在3月初按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有关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院校不限数量。院校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进行录取。考生可被多所高职院校同时录取,但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报到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统考。录取于4月中旬前完成,报到注册于4月28日前完成。如被录取但不报到自行放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仍可参加当年的高考统考。
四、报考条件
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和体检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其他事项
近期,省招办将为想参加分类入学但又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系统。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流程、报考时间和高考补报名等相关事项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或到县招生办咨询。
咨询电话:4822506
略阳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
附件1:陕招办(2015)1号关于做好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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